拒付勞動報酬建築工頭被判緩刑
  每日甘肅網-蘭州晨報定西訊(通訊員賈曉林 記者杜斌)12月26日,記者從定西市安定區獲悉,安定區首例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案責任人冉某某被追究刑事責任,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1年執行。
  經查,冉某某2011年先後在數起建設工程中雇佣李某某、劉某某等13人在其承包的工地上幹活。完工後,冉某某將工程款挪作他用,拖欠李某某等13人工資共計5.8688萬元。欠款工人討要工資無望後將冉某某舉報至人社部門,但冉某某在整改期限內仍未支付工人工資。最後,本案由安定區檢察院監督行政執法機關移送至公安機關立案並偵查終結後,移送審查起訴,冉某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1年執行。  (原標題:定西:拒付勞動報酬 建築工頭被判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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